保額增購各項規定 

*增購限制 
  (1)以簽單時標準體承保者為限. 
  (2)所有附約不得增購. 
  (3)不得增購之商品.  
險別 不得增購之原因
新青春保險(甲,乙型) 給付包括醫療給付,成本較難控制
新婦女壽險 包含結婚給付,生育給付,住院醫 
療保險金及特定手術醫療保險金 
等項目,成本較難控制.
美滿人生101,312 發生重大疾病已領取保險金給付者 
,即保險事故已發生者. 
(未發生者,可增購)
貸款償還保險 此險種保額逐年下降


*下列情況不得增購 
  (01)停效契約 
  (02)免繳保費契約 
  (03)保險金額給付請求中契約 
  (04)契約變更中之契約 
  (05)預繳保費件或以支票繳交未兌現者 
  (06)已變更為減額繳清或展期保險 
  (07)縮小保額及變更年期自變更生效日起未經過一年以上 
  (08)繳費期滿件或疐繳件 
  (09)復效後之保險契約未達兩年 
  (10)原契約之保單貸款或保費自動墊繳未清償 
  (11)距上次增購生效日期未滿五年(但符合結婚或子女出生後第一保單週年日不在此限) 

*增購時機要保人得於 
  (1)契約投保後每五年 
  (2)被保險人結婚或子女出生後第一保單週年日(但契約需投保滿兩年)時,均可提出中途增購,申請增購保額之限制:不得超過保險金額之20%(每次增購保額之比率係以簽單時基本保額為其增購比率之計算基礎)最高以該險之最高承保限額為限. 

*保險費 
  按投保年齡計算 

*補繳金額 
  須補繳增加保險金額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
  即補繳金額=A * tVx 
  註:X:為原投保年齡 
    t:在x歲投保,t年後中途增額 
    A:增購後之保額與當年度保額之差額 
  tVx:x歲投保時,每萬保額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

*增購後短期死亡問題 
  保戶於增購保額二年內發生死亡時,照賠. 

*其它 
  1.列入保戶作業之申請 
  2.針對保戶辦理中途增購時,保單以批註方式處理 
  3.紅利在中途增購前須先結清,且在中途增購前後紅利之選擇需一致. 
  (例)原保險之保額為A(發單日為tl)中途增購保額B(增購日為t2)增購後之保額為A+B紅利在tl時係以保額A為計算為基礎,紅利在t2時係以保額A+B為基礎.